关于上报单位安全员名单的通知
各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学校消防安全水平,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28号令)、《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苏政办发〔2018〕72号),请各单位上报安全员作为消防安全工作联络人。
报送要求:各部门、教辅单位、思政部报送1名;体育部报送2名(其中1名负责体育场馆安全);各系(院)报送3名(其中2名分别负责实训室安全、学生安全)。
请各单位填写《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安全员登记表》(附件1)于2021年1月19日前,通过企业微信发送至学院消安办,联系人:吉中云,纸质表签字盖章后交至天枢楼S101。
附件: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安全员登记表
学院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2日
消安办〔2021〕1号关于上报单位安全员名单的通知.pdf
消安办〔2021〕1号附件: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安全员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