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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非机动车停放和通行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4-02     文章作者:     发布人: 田宏     访问次数: 10

全体师生员工及相关第三方工作人员:

为规范校园非机动车管理,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校园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营造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校园环境,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校园非机动车规范管理通知如下:

一、非机动车进出校园要求

1.电动自行车凭有效期内的校内通行证进出校园,自行车凭有效工作证件进出校园。

2.非机动车进出校门须减速慢行,服从管理。

二、校园非机动车行驶要求

1.非机动车禁止载12岁以上未成年人及成年人,骑行时不得有逆向行驶、手持物品及边打电话边骑行等影响安全的行为。

2.电动自行车骑行须佩戴头盔,在校内骑行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三、校园非机动车停放要求

1.非机动车须在校园停车区(棚)内有序停放,并锁好车辆,严禁乱停乱放。

2学生自行车只能停放在宿舍区域停车区(棚),不得进入教学区不得在宿舍区域内骑行,并做好防盗措施。

3.停取车辆要有序,不得无故推动、破坏他人车辆和堵塞通道。

四、校内电动自行车充电要求

电动自行车充电须在集中充电点进行,充电时不得私拉乱接或飞线充电,不得在楼道、室内等其他非集中充电点充电,注意用电安全。

电动滑板车参照电动自行车管理要求

 

保 卫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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