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校开展收缴管制刀具、查处违章电器的通知
各单位:
为了持续推进学校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维护学校良好的治安秩序,保障师生人身安全,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保卫处、学生工作处将进行清缴管制刀具及查处违章电器专项整治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收缴管制刀具
按照《公安部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禁止任何人在校园及学生宿舍内销售、携带、私自保存管制刀具。
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和学生宿舍的,公安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予以拘留并处罚款;情节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管制刀具认定标准
1)管制刀具:包括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以及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无弹簧但有自锁装置的单刃、双刃刀和形似匕首但长度超过匕首的单刃、双刃刀(如仿东洋武士刀、砍刀)等。
2)其他各类非学习所需刀具、不符合国家民用刀具技术标准的各类刀具及能够对人身造成伤害的器具。
2.整治措施
1)非法持有、携带管制刀具的师生员工,要主动上交保卫处,由保卫处移交公安机关。少数民族学生应遵守本规定,由于生活习惯所佩戴的管制刀具,上学期间应主动交予安全保卫处代为保管,毕业以后返还。
2)凡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五日内主动交出管制刀具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逾期拒不交出的,一经发现,由公安机关依法收缴并从严惩处,同时由学校视情节给予处分。
二、查处违章电器
根据《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办法》等规定,学生宿舍内禁止使用违章电器。
1.宿舍用电规范
1)严禁私接、乱拉电线;
2)严禁使用无安全标志的电线、插座等;
3)严禁在电器、照明设备上悬挂衣物及装饰物品;
4)严禁使用、存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电器设备:热得快、电冰箱、电热杯、电饭锅、电磁炉、电水壶、电炖锅、电夹板、电热褥、取暖器、微波炉、咖啡机、榨汁机、洗衣机等;
5)严禁使用无国家3C认证的电器及不符合功率要求的组装电脑等以及800W上的电吹风及其它大功率电器。
2.整治措施
学生宿舍应自觉消除用电安全隐患,学校将不定期对学生使用违章电器等情况进行抽查,同时予以暂扣违规物品,相关情况通报学院。
物业公寓服务中心每学期结束前一周开放违禁电器领取通道,违禁电器使用者出具相应承诺后领回;对再次发现者,学校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三、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将本通知传达至每一名师生并开展管制刀具及违章电器使用自查工作,保卫处、学生工作处将不定期组织各二级学院副书记、学工办主任、辅导员等一起开展管制刀具和违章电器的清查工作。
举报电话:0512-69291110,0512-66551703,广大师生应当积极向学校举报非法持有或携带管制刀具、宿舍违章电器的情况或线索,对知情不报的,将按包庇、纵容情节,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和批评教育。
保卫处、学生工作处
2025年3月12日